发改委:严禁向企业收取复工复产保证金

发布时间:2020-03-24   查看次数:829

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高杲23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要进一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,清理取消不合时宜的临时管制措施和一些不合理的证明、收费等规定。继续清查防控疫情期间出现的一些违规收费,严禁向企业收取所谓的复工复产保证金。


(来源:中国新闻网)

本人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“合格投资者”条件。即: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、且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。